在今年7月份,新浪乐居获得独家消息,正定新区将建设一座火车站。今天根据河北新闻网的消息,正定新区火车站为京石城际铁路的始发站,规划目前已经完成。

 正定新区将建新火车站 规模仅次于石家庄站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石济高铁项目总工程师梁振发透露,石家庄东站启用之后,随着京石城际铁路项目的推进,未来还将在石家庄正定新区建设一个新火车站,规模仅次于现在的石家庄站。作为京石城际铁路的始发站,这一新火车站的规划目前已经完成。新站建成后,石家庄铁路枢纽的地位将更加明显,旅客东去西来、北上南下都将更便捷。

  对于石家庄这四个火车站,石济高铁工程部部长、首发车发言人高永强介绍,各站功能定位不同,各有侧重:石家庄站为最大的枢纽车站;拟建新站是京石城际的始发站;石家庄东站是石济高铁中间站,目前还没有发车功能;石家庄北站主要是办理石太客专普列车业务。高永强解释,这样区分,可以相应减少铁路对城市的分割。

 京石城际在新火车站始发 位置线路独家曝光

  据悉,拟建新站是京石城际的始发站。新浪乐居翻阅资料,早在2014年正定县政府发布的《河北省正定县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年)公示》中,就提到了“保留现状京广铁路、京广高铁,预留控制京石、津石城际铁路通道”、“在正定中心城区东侧预留京石、津石城际正定站”。

  在正定县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年)县域综合交通规划图中,明确标识了“京石城际新区站”的位置:

  

  从这张交通规划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京石城际新区站”也就是“正定新区站”位于正定新区东南侧,京石城际铁路串联起正定机场站和正定新区站。

 石家庄地铁建设又有新消息 轨道沿线用地调整将出规划

  继11月27日《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环境响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近日,《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报告项目招标公告》于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根据最新公示,城市轨道沿线地区是发挥城市聚集功能,实现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促进绿色出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重要地区。为切实引导城市轨道沿线地区的规划与建设,充分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空间的引导作用,以轨道站点为**,构建集约高效、人性化的城市环境和活动空间,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5年11月颁布的《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要求:在《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编制阶段,同期开展《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成果应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或修编中予以落实。目前,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编制项目已完成招标,应开展相应的《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编制工作。

  公示全文如下: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报告项目已由石家庄市政府批准编制,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 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背景

  石家庄市下辖8区、3市(县级市)、11县,分别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井陉矿区、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新乐市、晋州市、辛集市,正定县、行唐县、灵寿县、平山县、井陉县、赞皇县、高邑县、元氏县、赵县、深泽县和无极县,市域辖区总面积15848平方公里。2016年末常住人口1078.46万人,全年全市生产总值5857.8亿元,全部财政收入847.4亿元。近年来,石家庄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上涨,在有限的道路资源下,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趋严重,亟需大力发展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的综合性交通体系,引导城市合理、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石家庄市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石家庄市确立了“一核、一带、两轴、三区”的市域空间结构,实行“中部引领、东部突破、西部优化”的分区联动,大力推进“一河两岸三组团”城市空间结构,并借助正定新区实施北跨(滹沱河)发展,这些均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2~2020年)及调整(2012~2021年)所含项目进展顺利,资金落实及时到位,工程平稳推进。其中1、3号线一期工程于2012年开工建设,首开工程于2017年6月26日通车试运营,其余部分(3号线一期两边段)已正式开工建设;2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于2016年10月获河北省发改委批复,现已正式开工建设;1、3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6年12月获河北省发改委批复,预计2017年内开工建设。

  城市轨道沿线地区是发挥城市聚集功能,实现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促进绿色出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重要地区。为切实引导城市轨道沿线地区的规划与建设,充分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空间的引导作用,以轨道站点为**,构建集约高效、人性化的城市环境和活动空间,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5年11月颁布的《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要求:在《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编制阶段,同期开展《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成果应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或修编中予以落实。

  目前,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编制项目已完成招标,应开展相应的《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编制工作。

  2、服务地点

  石家庄市

  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工作范围:线路总长约105公里(其中,1号线三期工程约3.0公里,2号线二期工程约23.2公里,4号线约23.3公里、5号线约28.9公里、6号线约26.8公里),编制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

  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编制项目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则                  (2)规划范围

  (3)片区划分及功能定位    (4)各站点功能定位

  (5)**地块确定          (6)用地调整规划

  (7)公共服务设施调整规划  (8)绿地系统调整规划

  (9)建设用地强度调整规划  (10)道路交通调整规划

  (11)交通换乘设施规划     (12)步行系统规划

  (13)地下空间规划

  (14)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

  (15)市政设施调整规划     (16)城市设计控制要素

  (17)控制性图纸           (18)分析类图纸

  5、服务期限

  项目的工作周期从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算。60日历日内提交初稿;150日历日内完成送审稿并通过专家评审;180日历日内提交完善后的送审稿并通过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部门的初审;300日历日内完成终稿,通过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的审批并交付成果文件。

  6、质量要求

  成果应满足住建部2015年11月颁布的《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文件要求,通过城市规划专家的专项验收,满足第二期建设规划主报告上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审批的需要,可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沿线各站《轨道站点一体化规划设计》编制的依据。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7.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7.3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1项(含)以上的规划设计类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

  7.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城市规划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专业工作年限以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7.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7.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7.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8.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3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报名,否则视为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关联企业情况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原件,格式见附件)。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9.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9.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9.3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6日9:00(北京时间)。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宋晓业 李秀峰

  联系电话: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少华、胡泽洋

  联系电话:0311-80980348  15130073528

  传  真:0311-80980348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

  电子邮箱:sjzxinhuazhaobiao@126.com

  招标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宋丹丹      联系电话:010-6390590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杜国权  电话:0311-66520158